11月13日訊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披露的《大連慎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劉廣英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簡稱“長波物流”)依據(jù)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獲取5.8億元貸款,該貸款現(xiàn)已逾期至今未還。截止2018年12月18日,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貸款本息至少損失6.54億元。另查明,長波物流因未如期償還借款,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已分別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刑事判決書指出,2015年,長波物流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申請辦理貸款5.8億元,辦理上述貸款過程中,長波物流向吉林銀行大連分行提供了大連慎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簡稱“慎明事務所”)出具的長波物流2011年-2014年度的審計報告。
刑事判決書指出,2015年,長波物流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申請辦理貸款5.8億元,辦理上述貸款過程中,長波物流向吉林銀行大連分行提供了大連慎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簡稱“慎明事務所”)出具的長波物流2011年-2014年度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