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合肥12月1日電(趙強 陳多潤 商侖)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建受賄、貪污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許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中新網(wǎng)合肥12月1日電(趙強 陳多潤 商侖)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建受賄、貪污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許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